他歷任吉林省人民檢察院辦公室主任、公訴處處長,吉林省紀委紀檢監(jiān)察四室主任,吉林省紀委常委、省監(jiān)察廳副廳長,吉林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正廳長級),吉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他強調,水火無情、人命關天,事故就發(fā)生在身邊,隱患排查整治是為群眾安全著想,是大事,也是急事,不能心存僥幸,不能拖延等待,不能走過場,不容再發(fā)生同樣的事故。新港澳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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