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擬修訂兩文件 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
- 2023年10月21日 來源:中新網
提要: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現行《現金分紅指引》和《章程指引》頒布實施以來,對健全分紅的內部治理機制和外部監管約束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A股上市公司分紅狀況持續改善。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20日公布,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下稱《現金分紅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下稱《章程指引》)現金分紅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現行《現金分紅指引》和《章程指引》頒布實施以來,對健全分紅的內部治理機制和外部監管約束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A股上市公司分紅狀況持續改善。但與境外成熟市場相比,分紅均衡性、及時性、穩定性還有待進一步提升,投資者獲得感有待增強,還有個別公司異常高比例分紅,可能損害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需要及時引導規制。
據介紹,《現金分紅指引》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一是進一步明確鼓勵現金分紅導向,推動提高分紅水平。對不分紅的公司加強披露要求等制度約束督促分紅。對財務投資較多但分紅水平偏低的公司進行重點關注,督促提高分紅水平,專注主業。
二是簡化中期分紅程序,推動進一步優化分紅方式和節奏。鼓勵公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分紅頻次,允許上市公司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時,在一定額度內審議批準下一年中期現金分紅條件和上限,便利公司進一步提升分紅頻次。
三是加強對異常高比例分紅企業的約束,引導合理分紅。強調上市公司制定現金分紅政策時,應綜合考慮自身盈利水平、資金支出安排和債務償還能力,兼顧投資者回報和公司發展。對資產負債率較高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現金分紅情形的公司保持重點關注,防止對企業生產經營、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章程指引》相關條款修改主要包括:鼓勵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潤分配的條件下增加現金分紅頻次,引導形成中期分紅習慣。新增對中期分紅的完成時限要求。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細化分紅政策,明確現金分紅的目標,更好穩定投資者預期。引導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紅約束條款,防范企業在利潤不真實、債務過高的情形下實施分紅放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