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自貿區自貿港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 2023年07月01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
提要: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相關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相關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6月30日,商務部部長助理陳春江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地方積極推進《若干措施》落地實施。試點實施一年后,將由商務部按部署組織開展評估,具備條件的試點措施推廣至其他自貿試驗區,在更大范圍內開展壓力測試。
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
“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積極推動制度創新,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是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的重大使命。”陳春江說。
陳春江表示,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一方面是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路徑。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綜合試驗平臺作用,率先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便利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深化國內重點領域改革,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有利于充分運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增添動力。
另一方面是為推動加入高標準經貿協定提供實踐支撐。“我國正積極推動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等高標準經貿協定,相關規則的要求與我國改革開放面臨的重點問題契合度較高。”陳春江說,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主動對接開展試點,在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率先與國際接軌,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將為我國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積累有利條件。
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
“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一直是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制度創新的重點。此次試點對接,在再制造產品進口管理、船舶和航空器出境維修免關稅等方面開展探索,將對相關企業、消費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利好。”陳春江說。
陳春江介紹,在開展重點行業再制造產品進口試點方面,明確對符合條件的進口再制造產品不適用我國禁止或限制舊品進口的相關措施,將促進再制造產品進口,滿足國內需求,降低企業成本,豐富消費者選擇。
“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研究試點地區提出的具體試點產品方案,明確產品清單及適用的具體標準、要求、合格評定程序和監管措施,于6個月內作出決定,確保盡快落地見效。”陳春江說。
對暫時出境修理后復運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的航空器和船舶免征關稅的制度創新,則將有利于降低相關航空企業和船運公司修理成本,更好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政策紅利。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對自境外準許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行修理的貨物,復運出境的,免征關稅;不復運出境轉為內銷的,照章征收關稅。“本條措施突破了現行保稅政策;同時,允許不復運出境的貨物轉為內銷,將有利于相關維修產業的發展。”陳春江說。
穩妥推進新金融服務試點
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在此次吹風會上表示,人民銀行也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若干措施》金融相關舉措的落實落地。
王信介紹,一是穩妥推進新金融服務試點。根據職責,積極審慎地受理開展新金融服務許可的有關申請。二是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持續提升試點地區外商投資全流程交易便利性,并指導商業銀行加強展業審核,確認相應資金收付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三是按照“穩步推進、風險可控”原則,支持試點地區企業和個人依法跨境購買境外金融服務。對于前置主管部門允許的金融服務交易,人民銀行將從跨境資金流動管理的角度予以配合。四是在擴大開放的同時,持續監測風險,必要時,對試點舉措進行及時優化調整,確保試點措施穩妥有序推進。
商務部自貿區港建設協調司司長楊正偉表示,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及時研究解決改革試點中遇到的問題。各試點地區所在地人民政府落實好主體責任,細化分解任務,加快推進各項試點措施落地實施。“對確需制定具體意見、辦法、細則、方案的,都將在一年內完成。需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地方按法定程序辦理。”楊正偉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