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場監管總局出新規:肉類蔬果不得用“生鮮燈”誤導消費者
- 2023年07月24日 來源:中國網
提要: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此次公布的《辦法》特別增加了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辦法》提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避免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用生鮮燈“遮丑”后,即使不怎么新鮮的肉類蔬果也能變得光鮮水靈,但消費者買回家卻原形畢露。針對各地市場廣泛應用的“生鮮燈”,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范。《辦法》明確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這一《辦法》將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菜市場明明看上去很新鮮的肉,怎么買到家就變樣了?”在農貿市場買過菜的消費者恐怕都對生鮮攤位上一排排具有“美顏”效果的生鮮燈不陌生。
“生鮮燈”是一種通過調整光照顏色而使生鮮食品呈現出更加鮮艷顏色的燈具,因成本低而又使用方便,應用十分廣泛。在“生鮮燈”的照射下,生鮮肉類往往顯得色澤格外紅潤鮮嫩,有些夸張的燈甚至有可能影響消費者的色覺感官,就算是肉類有些不新鮮,消費者在這種光線照射下也很難分辨。但一旦回到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燈具下,不新鮮的肉立即“現了原形”。除了生鮮肉類有專屬燈光外,一些蔬菜、熟食和水果等生鮮柜臺也都有各自的“定制燈光”。針對消費者被“生鮮燈”誤導購買到不新鮮的肉類而引發糾紛和投訴一事,多地市場監管部門曾頻發消費提示,教消費者如何避開“生鮮燈”誤區。
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此次公布的《辦法》特別增加了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辦法》提出,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避免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辦法》還明確提出,鮮切果蔬等即食食用農產品應做好食品安全防護,防止交叉污染。并鼓勵采用凈菜上市、冷鮮上市等方式銷售食用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