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須在年報中披露
- 2024年04月19日 來源:北方企業新聞網
提要: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事關廣大市場經營主體的切身利益,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基礎性支撐,有必要進一步強化法治保障,促進市場經營主體誠實守信,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保障各類市場經營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4月1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征求對《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要求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的貨物、工程、服務款項。
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下稱《支付條例》)自2020年9月1日實施以來,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特別是受國內外復雜經濟形勢影響,《支付條例》的實施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規模增長、賬期拉長,“連環欠”現象較為突出,有必要修訂《支付條例》,從立法層面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強化協同治理的工作機制。
《征求意見稿》提出,機關、事業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將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通過網站、報刊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大型企業應當將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納入企業年度報告,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上市公司中的大型企業還應將上述信息納入年度報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
上市公司中的大型企業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在年度報告等文件中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處理。
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事關廣大市場經營主體的切身利益,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基礎性支撐,有必要進一步強化法治保障,促進市場經營主體誠實守信,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保障各類市場經營主體之間的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