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暫行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 2024年05月23日 來源:央視網
提要:央行發布關于《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為進一步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促進規范行使行政處罰權,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5月23日,央行發布關于《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為進一步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促進規范行使行政處罰權,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裁量基準》共四章二十六條,具體規定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定義、裁量階次劃分、裁量基準適用等事項,主要內容有:
(一)明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含義,嚴格適用要求。《裁量基準》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相關要求,將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明確為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中的原則性規定或者具有一定彈性的執法權限、裁量幅度等內容進行細化量化,所形成的具體執法尺度和標準。同時,要求各級行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嚴格遵循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二)細化裁量階次與適用情形。《裁量基準》明確了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和從重處罰的基本內涵,并按照大體平均分配的原則,對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和從重處罰所對應的處罰幅度進行了劃分。同時,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和授權,結合中國人民銀行工作實際,對適用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從重處罰的具體情形進行了規定。
(三)規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適用方式。將六大類十余種因素,明確為適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時應當綜合考慮的因素,促進“同案同罰”。同時,細化了違法所得的計算標準。
(四)健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的保障機制。一方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的規定,明確適用《裁量基準》可能出現明顯不當、顯失公平,或者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經履行必要的程序,可以調整適用。另一方面,要求全系統通過行政執法情況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方式,加強對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執行情況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