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部門:養老機構會員費不得用于金融衍生品等高風險投資
- 2024年05月10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提要:會員費不得用于非自用不動產、有價證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風險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以及用于其他借貸用途;不得投資、捐贈給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業;實行連鎖化、集團化運營的養老機構,不得投資、捐贈給關聯企業。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部等七部門日前發布《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
其中提到,養老機構預收費用主要用于抵扣老年人入住機構期間需要支付的費用、彌補本機構設施建設資金不足,或者發展本機構養老服務業務。押金除辦理退費、支付突發情況下老年人就醫費用、抵扣老年人拖欠的養老服務費或者應當支付給養老機構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情形外,不得支出。會員費不得用于非自用不動產、有價證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風險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以及用于其他借貸用途;不得投資、捐贈給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業;實行連鎖化、集團化運營的養老機構,不得投資、捐贈給關聯企業。
責任編輯:張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