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案一審宣判 以受賄罪被判4年零6個月
- 2024年08月16日 來源:中國網
提要:合盛硅業表示:作為公眾公司,合盛硅業始終秉持對腐敗等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對于任何形式的受賄、索賄、貪污、欺詐、作假以及濫用職權謀取私利和泄露商業機密等行為,都將予以嚴厲打擊。
8月15日,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盛硅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原總經理方紅承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事情源于2018年12月,合盛硅業進行高管離任審計時,發現公司“水解油”存在獨家、畸低價銷售情況,公司原總經理方紅承或從中獲得巨額利益,造成合盛公司重大損失,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2年11月,合盛硅業從公安機關獲悉,公司原董事、總經理方紅承因涉嫌職務侵占罪已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其所涉犯罪行為發生在公司任職期間。
2023年5月,平湖市人民檢察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共同犯罪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8月15日,平湖市人民法院做出判決。
經平湖市人民法院認定:方紅承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銷售“水解油”過程中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合盛硅業表示:作為公眾公司,合盛硅業始終秉持對腐敗等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對于任何形式的受賄、索賄、貪污、欺詐、作假以及濫用職權謀取私利和泄露商業機密等行為,都將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