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大陸子公司違法遭罰 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
- 2019年04月28日 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近日公布的行行政處罰決定書(津銀罰〔2019〕5號)顯示,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存在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對其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以罰款人民幣8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近日公布的行行政處罰決定書(津銀罰〔2019〕5號)顯示,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存在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對其責令限期整改,并處以罰款人民幣8萬元。
經記者查詢,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8日,是新大陸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大陸”,股票代碼:000997)旗下全資子公司。其股東結構如下:新大陸持股60.00%,認繳出資6000萬元;福州國通世紀網絡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0.00%,認繳出資4000萬元。 福州國通世紀網絡工程有限公司是新大陸全資子公司。
新大陸2018年年度報告顯示,新大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會議、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增加實施主體和變更實施方式的議案》,增加全資子公司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陸支付技術有限公司、上海新大陸奮新科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作為募投項目的實施主體,并將“商戶服務系統與網絡建設項目”中綜合支付平臺軟件開發和增值服務平臺及信息技術服務管理(ITSM)模塊軟件開發的實施方式由自行開發變更為自行開發與外包開發。
以下為處罰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