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娃集團信披再引關注 民生銀行督促其披露凍結情況
- 2019年02月11日 來源:新京報
提要:2月11日,記者獲悉,洛娃集團相關債券主承銷商民生銀行已提示其按照要求及時披露關于子公司股權或被凍結等相關具體情況及進度,但其并未予以披露。
資金危機發酵之中,洛娃集團的信息披露工作正在承受著外界的更大關注度。
2月11日,記者獲悉,洛娃集團相關債券主承銷商民生銀行已提示其按照要求及時披露關于子公司股權或被凍結等相關具體情況及進度,但其并未予以披露。?
2月11日,民生銀行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我們這邊一直在督促發行人做這個事,但發行人那邊一直沒有任何反饋,只是說要跟他們的法務去了解情況”。
早在1月7日,洛娃集團旗下重要子公司洛娃日化,其悄然出現司法協助信息,顯示股權被凍結,執行法院是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執行通知書文號(2019)京0105執保61號。
1月7日,記者致電洛娃集團相關人士,對方稱印象中并無凍結,將在核實后回復。截至目前,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1月10日,評級機構聯合資信對此事項發布《關于洛娃集團下屬子公司股權凍結的關注公告》稱,已就上述事項與洛娃集團取得聯系。聯合資信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進展情況。
2月11日,民生銀行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我們也是從公開渠道看到相關新聞,如果確定是事實,但發行人肯定是要做披露或公告的,把這個事情說明一下,我們這邊一直在督促發行人做這個事,但發行人那邊一直沒有任何反饋,只是說要跟他們的法務去了解情況。但從目前來看,他們還沒做披露工作。”
“從我這邊聯系到的人反饋的原因是,他們的法務還沒收到法院相關的傳票”,該人士稱。
民生銀行方面還表示,持續督導發行人制定并落實償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處置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兌付資金,盡快向投資人履行還本付息義務。?
以上司法凍結情況出現前,外界就曾對洛娃集團的信息披露進行質疑。
2018年12月以來,隨著本應于12月6日兌付本息的洛娃科技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簡稱:17洛娃科技CP001)沒能按期兌付,構成實質違約,洛娃集團的資金問題走向公開化。
然而,洛娃集團2018年三季度報告顯示,合并報表上貨幣資金達41.50億。擁有如此巨大的資金規模,洛娃集團最終走向違約引發市場關注。
1月14日,洛娃日化的數百萬財產已遭法院裁定凍結。1月14日,記者致電洛娃集團信息披露負責人電話,對方記下記者的問題,記者目前仍未收到回復。
2018年12月,國泰君安證券發布報告稱,洛娃集團貨幣資金充裕卻突發違約,并出現高貨幣資金與高債券融資并存的異常,公司財務數據真實性存疑。
國泰君安證券列出的理由有三:(1)經營良好卻無法償債。洛娃科技各板塊的經營情況良好,內部現金流充裕,卻出現無法償債的情形;(2)融資渠道以發債為主。公司債務結構以應付債券為主,銀行借款規模小,且借款偏短期,幾乎沒有長期信貸額度,可能企業在銀行方信評體系中資質較差;(3)信息披露違規。洛娃科技曾因債券募集資金違規使用、信息披露違規和會計核算質量差等問題被責令整改,內控體系薄弱。
據經濟觀察報2018年12月報道,一位接近洛娃集團債券發行機構的人士表示:“洛娃集團財務總監曾被交易商協會叫去談話,詢問談話為何賬上有40多億卻未償還違約的3億元債券,該財務總監稱海外有20多億暫因條款限制沒辦法使用。”
記者注意到,2017年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對洛娃集團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稱,“經查,你公司發行的‘15洛娃01’、‘17洛娃01’部分募集資金未按照募集說明書核準用途使用。”
“經查,你公司財務管理不規范,內部控制薄弱;部分會計核算和科目使用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使用混亂;會計賬簿中客戶名稱有誤,部分客戶名稱與銀行流水不符,賬簿記錄不準確;對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資產的計量未進行必要的減值測試。”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稱。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表示,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針對上述問題立即開展全面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