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俏江南創始人張蘭被判監禁一年?張蘭律師稱報道不實
- 2019年03月13日 來源:成都商報客戶端
提要:3月13日據香港媒體《東方日報》等媒體消息,明星大S的婆婆、“俏江南”創始人張蘭因為隱瞞資產,被法院認定為蔑視法庭,判刑1年,法官下令拘捕她到案。當天,張蘭委托段和段(北京)律師事務所發出聲明,稱媒體報道不屬實,目前相關案件還在等待法院排期開庭,尚未做出最終裁決。
3月13日據香港媒體《東方日報》等媒體消息,明星大S的婆婆、“俏江南”創始人張蘭因為隱瞞資產,被法院認定為蔑視法庭,判刑1年,法官下令拘捕她到案。
當天,張蘭委托段和段(北京)律師事務所發出聲明,稱媒體報道不屬實,目前相關案件還在等待法院排期開庭,尚未做出最終裁決。
記者就此致電俏江南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目前俏江南正常運營中,張蘭已經退出許久。
律所聲明,圖據上觀新聞
對簿公堂,各執一詞
作為俏江南的創始人,張蘭曾多次想帶領俏江南上市,但屢屢受挫。到2013年,香港私募股權基金CVC對俏江南進行收購,以逾2.86億美元的價格控股82.7%,張蘭仍繼續擔任俏江南董事長。
不過,好景不長。2015年,CVC與張蘭鬧翻,CVC方面相關人士指責張蘭挪用相關款項,隨后雙方更是對簿公堂。
據香港媒體《東方日報》報道,香港法院在該案中對張蘭發出禁制令。不僅凍結其資產,還禁止其轉移、出售在香港境內及境外約5100萬美元的資產,并下令她所有超過50萬元港幣的資產都必須申報。
上述報道還稱,張蘭申報資產,包括她及名下公司Grand Lan Holdings Group (BVI) Limited所擁有的股份、約121萬美金存款、2輛車及北京的產業,共值128萬美金。不過,香港法院發現張蘭并未向法院申報禁制令規定范圍內的資產,于2018年3月裁定張蘭的行為蔑視法庭。
對此,據上觀報道,張蘭于3月13日通過段和段(北京)律師事務所發聲,稱香港法院于2018你那3月作出一審裁決,已經駁回CVC4項不實質控,僅保留其中1項指控。張蘭已經提出上訴,目前還在等待排期開庭,尚未做出最終裁決。
而據香港媒體《明報》報道,該案法官曾于2月28日表示,未有收到張蘭指示提交澄清或反對高院頒令,法院亦一再向張的代表律師書面提醒張的行為已經構成蔑視法庭最,務須出庭應訊,甚至發出手令。
但是及至3月5日,張蘭仍然沒有出現。
上述報道還稱,由于張蘭沒有意圖做出補救或道歉,也沒有任何良好的理由解釋為何未能出庭,甚至持續蓄意違令拒絕交代資產清單,法官認為判張蘭即時監禁是最后必須的手段。
3月5日,香港高院頒令,判張蘭即時監禁12個月。
對此,張蘭的律師發表聲明稱,目前媒體刊發的報道中存在諸多不實信息,已經對張蘭女士的名譽造成嚴重損害,張蘭女士保留針對不實報道,追究相關人員人之法律責任的權利。
3月13日當天,記者致電段和段(北京)律師事務所,但對方未有回應。
同天,記者致電俏江南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目前俏江南正常運營中,張蘭已經退出許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