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公司剛被罰過 天瑞儀器全資子公司又收罰單
- 2021年11月15日 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日前江蘇天瑞儀器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了全資子公司蘇州天瑞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的公告。因使用未經檢驗的叉車,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被昆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萬元。
日前江蘇天瑞儀器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了全資子公司蘇州天瑞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的公告。因使用未經檢驗的叉車,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被昆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萬元。
據了解,天瑞環境位在昆山市漢浦路303號昆山中辰矽晶有限公司廠區內使用未經檢驗的叉車,構成“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產,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之規定。昆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作出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元)的行政罰款。
對此,天瑞儀器及天瑞環境高度重視,一方面積極準備相關材料,嚴肅認真地對待聽證、陳述、申辯等合法權利,維護公司和廣大投資者權益;另一方面在企業內部全面開展安全自查工作,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
天瑞儀器還表示,本次情況,未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也未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同時,是否最終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尚不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初,天瑞儀器因模塊故障導致宿舍樓報警設施聯動測試主電未切,應急照明燈未啟用,電梯未迫降以及研發樓排煙設施無法正常啟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被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隊罰款1.5萬。
資料顯示,天瑞儀器主營業務為醫療器械與診斷、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行業、第三方檢測服務、醫藥制造業,占營收比例分別為:71.7%、15.25%、7.2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