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仁堂蜂蜜門塵埃落定:董事辭職 子公司被罰1408萬
- 2019年02月12日 來源:中新經緯
提要:11日晚間,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多條公告,均涉及同仁堂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的“蜂蜜事件”。根據公告,同仁堂董事劉向光已因工作原因辭職,此外,同仁堂蜂業董事長張建勛、總經理張闊海、副總經理王志永、韓會秀、胡艷紅、鹽城金蜂廠區負責人王志軍被予以免職,副總經理寧尚勇被進行誡勉談話。
11日晚間,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仁堂”)發布多條公告,均涉及同仁堂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仁堂蜂業”)的“蜂蜜事件”。根據公告,同仁堂董事劉向光已因工作原因辭職,此外,同仁堂蜂業董事長張建勛、總經理張闊海、副總經理王志永、韓會秀、胡艷紅、鹽城金蜂廠區負責人王志軍被予以免職,副總經理寧尚勇被進行誡勉談話。
據媒體2018年12月15日報道,同仁堂蜂業瓶裝蜂蜜之受托加工方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城金蜂”)“回收過期蜂蜜、涉嫌更改生產日期”。事件一經曝光迅速發酵,有關監管部門也迅速展開調查工作。
同仁堂公告提到,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濱海縣市場監管局”)和北京市大興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大興區食藥局”)均于2019年2月11日公布了行政處罰結果:
濱海縣市場監管局經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部分經營管理人員在鹽城金蜂進行生產時,存在用回收蜂蜜作為原料生產蜂蜜、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對此處以罰款人民幣14088266.1 元。
大興區食藥局經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2018年10月起生產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場,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11740.88 元,沒收蜂蜜3300瓶。同時吊銷同仁堂蜂業食品經營許可證,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有關涉事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此外,根據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同仁堂集團”)官網11日消息,經上級研究決定,同仁堂集團責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梅群向市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給予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振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公司總工程師田瑞華記大過處分。此外,給予公司副總中藥師、科技質量部部長黃寧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調離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