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菁華藥品又一分店銷售劣藥被罰 一月內已有4家分店連續被罰
- 2019年11月21日 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日前,海南省食藥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顯示,海南菁華藥品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那大利生堂分店因銷售劣藥加味藿香正氣丸,被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日前,海南省食藥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顯示,海南菁華藥品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那大利生堂分店因銷售劣藥加味藿香正氣丸,被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記者梳理發現,海南菁華藥品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在近一個月內,已有4家分店因銷售劣藥或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被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儋市監處〔2019〕藥14號)顯示,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2日,對海南菁華藥品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那大利生堂分店檢查時,發現貨架上有標識為“加味藿香正氣丸”(生產日期:16.08.03,產品批號:160010,有效期至:2019.08.02)4盒,已經超過有效期。
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當事人在藥品存放過程中,未履行藥品的養護保養管理規定,造成藥品超過有效期后仍在貨架上銷售,且未按要求保存好藥品的購進單據及做好相關記錄, 極其不負責任,其行為符合《海南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第七條第(十)項規定從重處罰的情形。同時,當事人使用劣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禁止生產、銷售劣藥。”及第三款第(三)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六)超過有效期的;”的規定。
儋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違法經營行為,并沒收劣藥加味藿香正氣丸4盒,處貨值金額(44元)三倍的罰款132元。
記者梳理發現,海南菁華藥品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在近一個月內,已有4家分店因銷售劣藥或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被罰款。
緣何一個月內分店屢次被查出問題?記者致電海南菁華藥品連鎖經營有限公司,其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事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