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豐藥業出租《藥品經營許可證》被罰39萬余元 曾因“帶金銷售”被列為“特別嚴重”失信
- 2022年08月17日 來源:中國網
提要:通報顯示,2020年9月至2022年5月,四川省四豐藥業有限公司為顧伯林購進、銷售上海新華聯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米非司酮片(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50202)、米索前列醇片(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94136)提供資質證明文件、票據、印章等便利條件,違法所得10334元。
(記者 顧凡)日前,四川省藥監局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四川省四豐藥業有限公司因出租《藥品經營許可證》,被罰款39萬余元。
通報顯示,2020年9月至2022年5月,四川省四豐藥業有限公司為顧伯林購進、銷售上海新華聯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米非司酮片(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50202)、米索前列醇片(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94136)提供資質證明文件、票據、印章等便利條件,違法所得10334元。
四川省藥監局依據《藥品流通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四川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九條第四款之規定,沒收企業違法所得10334元;處違法所得10334元(不足10萬元按10萬元計算)3.8倍罰款38萬元。以上罰沒款合計390334元。
資料顯示,四川省四豐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蔡禮華。
根據媒體報道,今年6月,國家醫保局發布第二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失信評定結果,6家企業榜上有名,均涉及“帶金銷售”。其中,四豐藥業等3家被列為“特別嚴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