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續兩年財務數據虛假記載 *ST永林被證監會處罰
- 2021年08月12日 來源:證券日報
提要:8月11日晚間,*ST永林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因2016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和2017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被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同時,多名時任董監高也被處罰,蘇加旭、陳松柏、陳振宗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吳景賢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8月11日晚間,*ST永林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因2016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和2017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被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同時,多名時任董監高也被處罰,蘇加旭、陳松柏、陳振宗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吳景賢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查閱公告可知,此次公司被處罰,是因為一家全資子公司和一家全資孫公司在項目中對營業收入等提前確認,從而造成了上市公司的年報虛假記載,進而被處罰。
不過,由于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投資者向公司索賠也因此有了依據。“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永林且截至2019年4月29日仍持股的投資者,有機會就其損失向上市公司提起索賠訴訟。”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
具體來看,2016年度,*ST永林全資孫公司福建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安森源)對旗下4個項目,通過采取提前確認收入、延遲結轉成本等方式,提前確認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因此導致*ST永林2016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存在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其中,虛增凈利潤占當年凈利潤的6.10%。同時導致*ST永林2017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存在虛減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虛減2017年凈利潤占當年凈利潤的6.83%。
而至2017年度,*ST永林全資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森源)及永安森源對旗下7個項目,通過采取提前確認收入、延遲結轉成本等方式,提前確認營業收入、虛增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