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藥龍頭南京紅太陽被證監會警示 2020年業績修改3次相差近4倍
- 2021年07月12日 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日前,農藥龍頭企業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因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日前,農藥龍頭企業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因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據了解,ST紅太陽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0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歸母凈利潤)為4,200萬元至6,300萬元。但4月15日的披露《2020年度業績快報暨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顯示預計歸母凈利潤為-14,068.46萬元。當月底在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中,2020年度歸母凈利潤又發生變化,為-153,813,433.59元。
ST紅太陽因2020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歸母凈利潤與年報披露數據存在較大差異,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2007)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2007)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證監會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江蘇監管局發出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要求,ST紅太陽應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要求,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嚴格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加強相關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提高規范意識和履職能力。
對此,ST紅太陽表示,高度重視《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中指出的問題。公司將充分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規范運作意識,堅決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范要求;同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認真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促使公司規范運作,提升財務核算水平,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此前,該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滬證專調查字 2020084 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目前,立案調查還未有結果。
自2021年5月6日開市起,南京紅太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預計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存在2020年度被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