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專利糾紛被起訴 追覓雙十一前主動停止產銷多款產品
- 2022年11月26日 來源:中國網
提要:從案件結果來看,追覓天津公司、追覓蘇州公司向寧波中院自愿作出并遵守相關承諾:于2022年10月30日起停止生產、銷售四款涉案產品及與涉案產品涉案技術方案完全相同但型號有所不同的產品,寧波中院認為上述承諾構成足以消除本案行為保全緊迫性的可信理由。故依法未予支持申請人請求責令禁止被申請人停止侵害涉案專利權的被訴行為的保全申請。
近日,添可與追覓的專利糾紛案傳來最新進展,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寧波中院”)于近期審理了添可申請訴前證據保全一案。
據相關當事人提供的一份寧波中院民事裁定書(2022)浙02 證保11 號顯示,申請人添可在本案中提出如下請求:請求禁止追覓天津公司、追覓蘇州公司等企業生產、銷售“追覓無線洗地機 H11Max、追覓無線洗地機 H12、追覓無線二合一洗地機 M12、追覓無線二合一洗地機 M12Pro”產品(以下簡稱四款涉案產品)。
從案件結果來看,追覓天津公司、追覓蘇州公司向寧波中院自愿作出并遵守相關承諾:于2022年10月30日起停止生產、銷售四款涉案產品及與涉案產品涉案技術方案完全相同但型號有所不同的產品,寧波中院認為上述承諾構成足以消除本案行為保全緊迫性的可信理由。故依法未予支持申請人請求責令禁止被申請人停止侵害涉案專利權的被訴行為的保全申請。
家電賣場一角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據了解,追覓的四款涉案產品被控侵害了添可一項專利名稱為“清洗機、清潔設備及其信息顯示方法及存儲介質”(專利號:ZL201910955698.5)的發明專利,由于該發明專利仍處在有效期內,訴訟結果公布前專利權穩定性未受到影響,添可作為專利權利人之一依法有權為維權提起訴前保全申請。
依據雙方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及陳述,四款涉案產品的包裝上顯示生產者為追覓天津公司、尚騰公司,追覓蘇州公司為追覓商標的持有人,也是追覓天津公司的單一股東,尚騰公司則屬于OEM代加工,其產品來源于追覓公司,四款涉案產品此前在多個電商平臺均有銷售。寧波中院因此認定追覓天津公司、追覓蘇州公司等存在涉嫌制造、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
裁定書顯示,經聽證,申請人主張保護專利權利要求1-10、14-18、20-21,并認為構成相同。被申請人追覓天津公司、追覓蘇州公司確認產品M12 與M12Pro 內部結構一樣,產品H11Max 與H12 內部結構一樣,確認當場拆解產品H12、M12,并認為經過比對,兩被申請人主要對權1中的“所述顯示器包括多個顯示區域,第一顯示區域和第二顯示區域”“第一顯示區域顯示與所述清潔對象的清潔程度適配的顏色、亮度和形狀組合”及“流通路徑進行自主清潔”這三個技術特征有異議,對其他權利要求技術特征基本無異議,雖然被申請人提出第三人的比對報告,但無法排除本案存在一定的專利侵權可能性。
此外,在案件聽證中,被申請人追覓天津公司、追覓蘇州公司陳述依據原有的產品規劃,已對四款涉案產品進行迭代更新,已經不再生產銷售與四款涉案產品的技術方案完全相同的產品,并且向寧波中院自愿作出明確承諾:于2022 年10 月30 日起停止生產、銷售四款涉案產品及與涉案產品涉案技術方案完全相同但型號有所不同的產品。目前在追覓的幾個官方電商平臺中,已檢索不到相關涉案產品的信息。
寧波中院稱,被申請人追覓天津公司、追覓蘇州公司在本案訴訟中的上述自愿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該行為保全被申請人的停止產銷承諾并不構成本院必須接受并必須做出相應裁決的前提條件,但將成為本院判斷本案行為保全緊迫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如本院認可該承諾并據此因素判斷可消除行為保全緊迫性的情況下,兩被申請人事后故意違背該承諾,如認定屬于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兩被申請人應自覺履行承諾,其他當事人可監督該承諾的履行情況。
據了解,本案中所涉及的洗地機產品是近幾年中新崛起的新興清潔類智能家電,市場規模自2020年以來始終處于高速成長過程中。奧維云網(AVC)推總數據顯示,今年1-9月,洗地機零售規模已經超過去年同期,達到59億,同比增長76%,為今年并不樂觀的家電大盤帶來正向增長的活力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