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多多"薅羊毛"事件背后:監管黑灰產集團是世界難題
- 2019年03月08日 來源:新浪財經
提要:拼多多漏洞事件再次引發了外界對非法牟利集團——黑灰產的關注,這是伴隨著電商平臺的興起,逐漸形成的不法利益手段。在“互聯網+”下,消費者的權益如何得到進一步的保護,平臺如何有序正常運營,有待法律的逐步完善。
1月20日,網傳拼多多出現了嚴重的漏洞,用戶可以領取100元無門檻優惠券。隨后,有網友爆出,用領取的優惠券可以充值話費、Q幣。上午9點,網友發現拼多多已將相關優惠券全部下架,直至10點左右,該漏洞才被拼多多官方修復。
針對BUG事件,拼多多方面回應稱:“1月20日凌晨,有黑灰產團伙通過一個過期的優惠券漏洞盜取數千萬元平臺優惠券,進行不正當牟利。針對此行為,平臺已第一時間修復漏洞,并正對涉事訂單進行溯源追蹤。同時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涉事黑灰產團伙予以打擊。”
拼多多漏洞事件再次引發了外界對非法牟利集團——黑灰產的關注,這是伴隨著電商平臺的興起,逐漸形成的不法利益手段。在“互聯網+”下,消費者的權益如何得到進一步的保護,平臺如何有序正常運營,有待法律的逐步完善。
隱形“產值”巨大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事件發生后,拼多多迅速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介入。目前,拼多多平臺正配合警方對涉事訂單進行溯源追蹤,并最終依據警方的調查結果對相關訂單做出依法依規處理。
因為本次事件不涉及任何數據安全問題,平臺消費者原本正常領取的優惠券使用不會受到影響。為進一步加強“特殊優惠券”相關風控體系,拼多多已成立技術專組。此外,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拼多多表示將堅決打擊黑灰產團伙,不會存在半分妥協與讓步。
“今天的職業‘羊毛黨’已經屬于黑灰產業鏈,呈現團伙化、規模化、自動化趨勢,其危害不容小覷。這樣的‘羊毛黨’如今遍布互聯網,通過利用優惠漏洞低價買進高價賣出,大量獲利。”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說。
曹磊進一步對記者說,2017年我國網絡安全產業規模為450多億元,而黑灰產業已達千億元規模,黑灰產業比安全產業發展得更為迅速。此外,從三個數字可以看出黑產的現狀:
第一個數字是 150 萬,這是 2017 年網絡安全生態峰會上評估出的黑產從業人員的人數。跟這個人數相比,目前業界頂尖公司中安全從業人員最多不過千余人,與黑灰產對比可謂鳳毛麟角。
第二個數字是千億,這是網絡安全生態峰會上評估的黑產年產值。根據 2017 年的騰訊、阿里兩家巨頭的財報,兩家公司凈利潤總和接近千億元,黑產的年產值基本可以與這兩家巨頭公司并駕齊驅。
第三個是20%,這是根據之前經驗評估的營銷活動的資損率。舉例來說,要做一個新注冊的拉新活動,投了100 萬去吸引用戶,最后會發現至少有20萬會進入黑產的口袋里。
在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方超強看來,關于“薅羊毛”的現象,目前并無統一、權威的數據或者報告。但有不少智庫、調查公司做過獨立的調查,總體而言,“薅羊毛”已經從單人發展到群體化、規模化,形成了專業的薅羊毛團伙和一條上下游分工明確的完整產業鏈。近幾年來,“薅羊毛”事件造成的損失在逐步擴大。
針對“薅羊毛”現象的原因,曹磊認為,此次拼多多出現這個漏洞,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平臺出現業務策略漏洞;另一種可能是遭到有預謀的黑灰產組織操作。但目前來看, 后者的可能性比較大。
首先,此次事件是凌晨開始出現漏洞,短短幾個小時就有上千萬的損失,再發酵到網絡上謠言四起、各種偽造圖片層出不窮。
其次,隨著網絡黑灰產日益規模化,對包括電商行業在內的整個互聯網行業都帶來巨大的挑戰,如電商巨頭京東平臺上出售的電腦主機都是七天無理由退貨,這原本是保障消費的合法權益,但一些二手商販就會利用這個規則漏洞,在購買之后將一些芯片、主板等給換成舊的再退回去,諸如此類事件不勝枚舉。
專業的“薅羊毛”集團
對于黑灰產團伙是一個什么樣的組織?如何界定其性質?方超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稱之為“黑灰產”團伙,實際上還是有“黑產”與“灰產”的區別,根據2015年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對“黑產”的范圍界定,主要包括“黑客攻擊”“盜取賬號”“釣魚網站”三種類型。而“灰產”則是游離于合法與非法邊緣的牟利行為。
“我個人看來,黑灰產團伙就是專業通過互聯網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不法團伙,從大部分的黑灰產行為來看,觸犯刑法的概率非常高,稱之為犯罪團伙也不為過。”方超強說。
在方超強看來,利用系統漏洞進行不法牟利的行為需要從多維度去分析,例如,一、有無利用系統漏洞進行黑客攻擊和其他損害計算機系統的行為,如有,則涉嫌破壞計算機系統罪;二、根據黑灰產團隊變現或者獲利的方式不同,既有可能涉嫌詐騙,也有可能涉嫌盜竊;三、如果同時有多種行為的,完全有可能數罪并罰,且刑期絕不會短。
而北京億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則對記者說,這種行為警方的定性還是很準確的,確實可能屬于網絡詐騙,那么罪名應該就屬于詐騙罪,只不過是通過網絡這種渠道利用系統的漏洞來實現。這可能是一種新型犯罪形式,在移動互聯網的時代,未來這種事情可能會越來越多。
“如何界定的話,我覺得與詐騙罪本身犯罪構成還是一致的,是利用不法的手段讓平臺的系統產生錯誤的認識,基于這個認識,產生不法的犯罪利益,因此犯罪構成還是按照詐騙罪來界定的。”董毅智說。
對于拼多多的案件,上海警方已以“網絡詐騙”的罪名立案并成立專案組,并依據“財產保全”的相關規定,對涉事訂單進行批量凍結。董毅智認為,在法律后果上,因為形式上涉及詐騙罪,對涉案財產進行保全,沒有太大的問題。
董毅智對記者強調,對于“薅羊毛”主體的不法后果,要區分對待。如果消費者的行為并無詐騙的意識,他的初衷僅僅是“薅羊毛”行為,那么從主觀上并不構成詐騙罪犯罪要件。因此,如果僅僅是為了享受優惠的政策的情況,拼多多平臺和警方應該區別對待。
對于一些非正常的行為,董毅智說:“我覺得平臺本身可能在前期運營推廣上,為了增加客戶黏性,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那么消費者也逐漸一種消費習慣。所以說,消費者可能也在電商平臺上養成了這樣一種‘薅羊毛’的習慣,在短時間內,消費者的這種心態可能并不能馬上改變。”
他進一步說,盡管民事上可能會構成不當得利,但具體情況還要區分對待,且每個個體的情況可能也要區分對待。根據現有的情況,可能構成不當得利。如果構成不當得利,那么是應該返還的。
對于普通消費者“薅羊毛”的行為,方超強也對記者表示:“首先,從性質上看,普通盲從消費者所得優惠券確實構成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其次,拼多多平臺用戶注冊協議本身也對此類情況有所規定,禁止利用BUG謀取不正當利益。從前述兩個方面看,普通用戶應當是需要返還優惠券的。”
如何規制是業內新課題
關于拼多多等電商平臺的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的問題,方超強對記者說: “拼多多損失挽回或者追索,方向還是比較明確的:首先普通用戶的訂單和優惠券可以取消或者停用;其次,黑灰產團伙的賠償;最后,由于黑灰產團隊變現的主要方式是話費和Q幣充值,一旦行為被確定系犯罪,則相關話費充值和Q幣充值行為均非正當消費行為,可以確認消費合同無效,且要求相關公司返還款項。”
董毅智同樣認為,拼多多的損失應該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黑灰產集團,他們的行為明顯構成了刑事犯罪,當然可以以贓款的形式通過公安機關、法院追回損失;另一部分是消費者,也就是說消費者返還的部分,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但是因為都是小額的,他認為平臺和消費者之間可以進行協商。
對于黑灰產團伙的行為給電商行業帶來的危害,董毅智對記者說:“‘薅羊毛’黑灰產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不但直接侵害了經營者的財產權,而且會大幅度提高企業的經營成本;此外,也損害了電商平臺普通消費者的利益,使其無法得到真正的優惠。”
他進一步說,黑灰產團伙的行為對電商集團的危害是很大的,但需要深入思考其產生的原因,也可能跟整個電商行業的發展有一定的關系。電商行業的發展總是通過補貼、砸錢這種簡單粗暴的營銷方式來增加客戶的黏性,或者一味追求客戶的數量,來達到后期壟斷市場、擁有定價權的目的。
“從早期的淘寶、京東,到現在的拼多多,都是這種發展模式。我們首先做的應該是反省這種模式,因為有這樣的生態,才會產生黑灰產業團伙。”董毅智說。
另一方面,相關的立法、執法也應逐步完善。尤其是立法上針對這種灰黑產業,僅僅通過刑事的手段還不足以監管,日常的監管應該如何做,可能不僅僅是平臺自身的問題,可能需要各個部門的銜接。
此類產業集團結合了黑客、對電商行業熟悉的人員以及所謂的企業內鬼等各類參與者。那么,如何在技術上通過大數據的手段偵察,以及如何在法律上、監管上進行防范,這是一個很大的命題,此案件也正好給行業帶來一個警示。
董毅智表示,這一次實際上傷害的是平臺拼多多的利益,而日常中可能大部分傷害的是消費者和用戶的利益。作為消費者往往屬于弱勢的狀態,這種情況該如何去主張權利,該如何處理,也是我們需要平衡的。
此外,在監管的過程中,在消費者利益受損害的情況下,如何利用更加經濟、有效的維權方式去減少損失,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往往更具有挑戰性,這個問題一直以來也在困擾著整個電子商務行業的發展。
方超強同時對記者表示,此次事件的負面影響有多方面。最直接的是經濟損失,其次是電商平臺商譽的損失,妨害了相關電商平臺的健康發展。
對于如何打擊黑灰產業鏈,對電商的建議,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要提升計算機系統的安全防護水平;其次要加強對于輿情和異常數據的監測能力,做到及早發現,及早處置;最后,還要完善平臺注冊協議等協議文本,確保出現類似情況時可根據合同條款便利處理。
“要從生態鏈的根本上解決問題,然后在立法、執法、監管,以及用戶保護上進行全方位的完善,我們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希望有關主管部門來牽頭組織解決這個問題,而不能以亡羊補牢的方式進行事后監管。”董毅智最后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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