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州黃河間接控股股東暫渡過清算風波 內斗是否還會繼續?
- 2020年01月03日 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2020年1月1日,西北地區啤酒生產企業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州黃河)公告稱,其間接控股股東甘肅新盛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盛工貿)延長經營期限一事被二股東湖南昱成多次投下反對票后迎來仲裁結果。
2020年1月1日,西北地區啤酒生產企業蘭州黃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州黃河)公告稱,其間接控股股東甘肅新盛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盛工貿)延長經營期限一事被二股東湖南昱成多次投下反對票后迎來仲裁結果。仲裁結果顯示,湖南昱成提請的對新盛工貿進行清算的申請暫不予受理。這意味著蘭州黃河間接控股股東暫時保住了自己的經營地位。
2019年10月,蘭州黃河公告稱,新盛工貿在經營期限到期后已經決定延長公司經營期限,但該決議卻兩次因湖南昱成投下反對票而未獲通過。彼時,蘭州黃河稱,若新盛工貿經營期限不能延續,會導致蘭州黃河股價劇烈波動等一系列惡性連鎖反應。
二股東提起清算申請
蘭州黃河的一則公告讓其投資者們暫時松了口氣。蘭州黃河收到新盛工貿通知,通知稱蘭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湖南昱成提起的對新盛工貿進行清算的申請。這一裁定結果意味著新盛工貿的存續將暫時不受到不確定性影響。蘭州黃河稱,將繼續關注新盛工貿經營期限到期事項及其他相關訴訟的進展情況。
新盛工貿為何會被自己的第二大股東,同時也是蘭州黃河第二大股東的湖南昱成提起清算申請?追溯到2018年,彼時,新盛工貿的經營期限將在2018年8月15日到期。新盛工貿在當月10日召開臨時股東會審議延長經營期限的議案,但該議案并未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決權股東同意。投下反對票的正是湖南昱成。
2019年9月,新盛工貿再次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延長經營期限的解決方案,湖南昱成再次投出反對票。
新盛工貿的股權結構顯示,其第一大股東為自然人楊世江,持股比例為48.65%,湖南昱成作為第二大股東持股45.95%,其他小股東為王東、錢梅花等五人,合計持股比例為1.08%。因此,即使楊世江與小股東為延長經營期限的議案投下贊成票,只要湖南昱成反對,該議案就得不到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決權股東的同意。
為了保住自己的經營地位,新盛工貿還在第二次股東大會上提出回購湖南昱成持有的公司股份核減股本或湖南昱成向楊世江等人轉讓其持有股份等解決方案。但湖南昱成均不買賬。
湖南昱成似乎是“鐵了心”要終結新盛工貿的經營期限。2019年底,湖南昱成以新盛工貿經營期限到期且未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為由,向蘭州中院提出對新盛工貿進行清算的申請。
蘭州黃河的最新公告顯示,新盛工貿是否解散尚無生效法律文書予以確認,也未發生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等解散事由有明確、充分證據的情形,蘭州中院因此裁定不予受理湖南昱成的清算申請。但該裁定目前仍處于可上訴狀態。
股東內斗由來已久
對于蘭州黃河而言,間接控股股東新盛工貿的經營地位至關重要。2019年新盛工貿經營期限到期后,蘭州黃河曾表示,如果新盛工貿經營期限不能延續,必將引發其控、參股公司以及其間接控股公司的一系列惡性連鎖反應、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勢必對間接控股的蘭州黃河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造成重大不確定性影響。
湖南昱成為何一心要與新盛工貿“對著干”?實際上,蘭州黃河的股東內斗由來已久。
早在2008年前后,湖南昱成經過一系列股權劃轉取得新盛工貿等公司股份,進而取得蘭州黃河股份。彼時,湖南昱成試圖借蘭州黃河實現其控股的鑫遠集團借殼上市。
湖南昱成等待7年后,即2015年,蘭州黃河啟動重組,擬通過定向增發和資產置換實現鑫遠集團借殼上市。若該方案最終成功實施,湖南昱成將上位成為蘭州黃河控股股東,其實控人譚岳鑫也將成為上市公司實控人。但該方案最終卻因溢價過高等原因被眾多中小股東投下反對票,最終未能實施。
2017年,湖南昱成就以新盛工貿和新盛投資經營管理已發生嚴重困難、無法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為由,向蘭州中院請求判令解散上述兩家公司。2018年6月,蘭州黃河在回復交易所問詢函時,亦直言湖南昱成因重組失敗心懷不滿處處掣肘發難。
2020年1月2日下午,記者致電蘭州黃河董秘辦,欲了解新盛工貿如何解決經營期限到期一事,但截至發稿電話無人接聽。截至1月2日收盤,蘭州黃河上漲2.45%,報7.11元/股。最近一周,蘭州黃河股價上漲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