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則判決書揭開茅臺“內供定制酒”神秘面紗:基酒從其它酒廠采購 53度醬酒每瓶僅45.2元
- 2022年04月15日 來源:中國網
提要: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貴州茅臺集團旗下“健康產業銷售有限公司”的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而法院判決書也揭開了籠罩在茅臺“內部供應”定制酒之上的神秘面紗:使用茅臺集團旗下品牌商標的“內部供應”定制酒,基酒從外部采購而非集團內部生產;53度醬香型茅臺集團“內部供應”定制酒,聽起來高端大氣,但實際出廠價卻非?!坝H民”,僅為每瓶45.2元。
(記者 李靜)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貴州茅臺集團旗下“健康產業銷售有限公司”的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而法院判決書也揭開了籠罩在茅臺“內部供應”定制酒之上的神秘面紗:使用茅臺集團旗下品牌商標的“內部供應”定制酒,基酒從外部采購而非集團內部生產;53度醬香型茅臺集團“內部供應”定制酒,聽起來高端大氣,但實際出廠價卻非?!坝H民”,僅為每瓶45.2元。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法院判決書顯示,2020年8月4日,湖南遵生八箋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遵生公司”)向貴州茅臺集團健康產業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提交申請,要求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使用“茅韻商標”為其生產“茅韻遵生酒”(配制酒)10000件(箱),承諾“茅韻遵生酒”只用于湖南遵生公司內部接待、會員品鑒,“不進入市場流通銷售、不進入所有線上平臺進行銷售,按照《貴州茅臺集團品牌管理辦法》執行,不侵權、不夸大虛假宣傳”。
至2020年9月1日,雙方簽訂合同,約定分三批發貨,總計1萬箱,貨款共計271.2萬元。中國網財經記者通過以上打款金額算出,每瓶53°“茅韻遵生酒”(醬香型)的出廠價格僅為45.2元。
判決書顯示,2020年9月3日,湖南遵生公司向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支付了第一批次貨款108.48萬元,但由于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購進的基酒(張國豪配制酒貴州民族酒業集團德盛緣酒類收儲有限公司生產)未達到53度標準,故未能向湖南遵生公司按時供應4000箱“茅韻遵生酒”。
2020年11月25日,湖南遵生公司給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發函,提出將合同約定的價格提高到58元/瓶(500ML),希望能盡快安排生產;2021年1月4日,湖南遵生公司又給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發函,要求盡快交貨,但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始終未能生產、交貨。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定,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是按湖南遵生公司的要求,為其生產并向其交付“茅韻遵生酒”,雙方間實質構成承攬合同關系。由于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按湖南遵生公司要求購進的基酒未達到“茅韻遵生酒”標識規定的53°,故而未予生產,并無過錯,但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在發現購進的基酒未達到“茅韻遵生酒”標識規定的53°后,未能和湖南遵生公司及時溝通說明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存在不當。
一審法院判決,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第五百零九條的規定,要求被告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采取補救措施履行合同,訴訟費9224元,由被告貴州茅臺集團健康產業銷售有限公司承擔。一審結束后,雙方均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天眼查信息顯示,貴州茅臺集團健康產業銷售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梁峰,公司100%持股股東為貴州茅臺集團健康產業有限公司。貴州茅臺集團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智明,注冊資本30000萬人民幣,持股51%的控股股東為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茅臺保健酒公司”)。而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則是貴州茅臺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公開信息顯示,“茅韻”商標于2011年3月注冊完成,商標持有人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在茅臺集團前任董事長李保芳任期內的2019年2月,茅臺集團曾發布《關于全面停止定制、貼牌和未經審批產品業務的通知》,要求“全面停止定制、貼牌和未經審批產品這三項業務,同時點名批評個別子公司違規行為,并收回集團對其知識產權授權”。
而就在2020年9月、李保芳卸任茅臺集團董事長僅半年后,盡管并未有新的公開信息顯示《關于全面停止定制、貼牌和未經審批產品業務的通知》被廢止,但貴州茅臺健康產業公司又與湖南遵生公司簽下了新的定制酒合同。
白酒行業分析師蔡學飛表示,“內部供應定制酒”也是定制酒的一種,但更多的屬于定向定制,是在很窄的一個范圍內、只在企業內部流通,不走市場流通,對茅臺在市場上的品牌形象影響較小,所以目前在茅臺集團內部是允許的。
另有行業人士透露,茅臺集團目前對一些比較成熟的包銷定制產品“采取的應該是繼續經營的態度”,這也意味著茅臺集團此前全面叫停定制、貼牌酒業務的政策出現了改變。針對以上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向茅臺集團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求證,截止發稿茅臺集團官方并未給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