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特電機業績大變臉 二股東不惜違規減持
- 2019年05月07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
提要:從預計盈利超3億元到巨虧16.6億元,江特電機2018年業績大變臉,令公司二股東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不惜違規進行減持。
從預計盈利超3億元到巨虧16.6億元,江特電機2018年業績大變臉,令公司二股東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不惜違規進行減持。
江特電機4月26日披露2019年一季報,公司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9.52億元,同比下降22.7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831.63萬元,同比大降85.69%。
在該份一季報中,比業績下降更值得投資者關注的一點是,公司二股東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悄然進行了減持。具體來看,公司一季報顯示,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持股5618.0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29%),較其2018年底的持股數5764.02萬股(占比3.38%)減少了146萬股。
記者經核實發現,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涉嫌持股5%以上股東違規減持。
查閱公司2018年年報,公司股東宜春市袁州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均受同一主體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控制,雙方構成一致行動人,分別持股2.78%、3.38%,合計6.16%。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持股5%以上股東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交易所報告并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但是,截至5月6日,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并未就上述減持進行減持預披露,或作出說明。
進一步查閱,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還涉嫌短線交易。
據查,2018年12月21日,江特電機發布權益變動提示公告,宜春市袁州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認購公司定增股份4742.87萬股,占公司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2.78%,鎖定期12個月。根據深交所《一致行動人買賣股票與證券法短線交易規定》等,協議轉讓、股權激勵行權等其他方式也可能被視為“買入”和“賣出”行為,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此次減持發生在其一致行動人宜春市袁州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認購(買入)后6個月內,涉嫌短線交易。
宜春市袁州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何以不惜違規進行減持?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或許是其在公司業績巨虧之下,不再看好公司未來發展的“止損”操作。根據公告,宜春市袁州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認購上述定增股份的價格為5.65元/股。查看一季度行情,江特電機一季度最高股價為6.77元,合計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包括等于)5.65元。